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局获悉,近期将针对今年5月1日之前获得三级(暂定三级)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及服务项目,开展全市物业专项检查工作,将进一步加强对全市物业服务行业的动态监管,规范物业行业市场及企业经营行为。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时间为5月15日至11月15日,检查组将根据照“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居住区综合整治及创建全国卫生城市物业服务承诺书内容进行检查,深入了解小区推行物业服务“四公开一监督”制度的落实情况;物业管理用房的配置情况;企业经营情况,重点检查物业服务企业经营业绩;业主投诉处理、日常管理情况。
凡市三级(暂定三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在检查中发现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或者已不符合原定资质条件的,将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将予以注销处理;以及在“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居住区综合整治及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工作中,所管物业项目连续两次(含两次)以上被通报,且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将予以注销处理。
本次检查将分批次进行,对未按规定做好物业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和物业管理项目信息更新上传工作的物业服务企业,将记入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档案,并进行通报。凡被通报的企业两年内不予参与市物业招投标活动、不予参加物业管理**项目评选、不予办理资质核定等相关手续;对逾期不报材料或拒不参加检查的物业服务企业将重新核定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将予以注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