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广西将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75元提高至90元。调整时间从2014年7月1日起,待遇补发工作将陆续开展。
这次统一提标,是广西继2013年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55元提高至75元后的第二次提标,将使全区超过530万城乡老年居民直接受益,惠及千万城乡家庭,可更好的保障和改善低收入或无收入的城乡老年居民基本生活。
目前,全区有38个县(市、区)在自治区规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上进一步提高了当地基础养老金标准。此次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后,南宁市青秀区、崇左市凭祥市基础养老金标准为全区**,达每人每月1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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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什么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去年广西将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原新农保、城居保分别设置5个和10个缴费档次的基础上,统一调为12档,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截至目前,全区城乡居民参保人数达到1721.78万人,共有533.28万名60周岁以上城乡老年人按月领取了养老金。
2.怎么计算养老金?
月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支付,目前自治区**标准提高至90元,今后随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而适时上调。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计发系数139是根据60岁人口平均存活年数和利息等因素计算得出,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即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39),支付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