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换领导 产品被叫停 合同条款留后路:
说好的一年期不限次数的循环贷,用了半年就被银行叫停,理由颇雷人—新领导认为产品有风险。昨日,广州某商超供应商向记者报料。记者发现,银行对企业提前停贷并不鲜见。有银行相关人士表示,贷款合同由银行拟定,提前收回贷款的条款就有十几项,银行很容易就可以找个理由要求客户提前还贷。
但是,有业内人士透露,银行提前停贷并非都是出于风险原因,有的是因为存贷比考核,有的则是为了更高收益的项目。
投诉
一年期循环贷半年就被停
广州某商超供应商黄老板告诉记者,去年,某股份制银行的业务经理主动找上门要求给他们公司贷款,理由是称这家公司资产优质、业务稳定。
该供应商与银行签下的是一款类似保理的贷款产品,产品周期为一年期,今年6月到期,其间该公司可无限次循环贷款,**额度限定为200万元。
黄老板说,公司运作一切正常,每次贷款也都是准时还贷的,但没想到春节前想再次贷款的时候,业务经理竟然说要停掉这款产品,理由颇雷人,称是分行换了相关领导,新领导觉得这款产品有风险。
黄老板很不解,保理贷是供应链贷款,是以预收款为担保的,自己的企业运作得好好的,下游都是知名大型连锁企业,而且预收款的账号也是挂在这家银行,没有任何风险,银行的停贷显得很“一刀切”。
黄老板认为,这种有合同约定产品周期的贷款产品,没有替代性或者过渡性方案,就简单粗暴停掉有期限承诺的产品,就是在耍流氓,很不负责任。但当时的合同都是银行拟定的,也没对银行因自身原因提前终止贷款的行为进行约束。
昨日,广州某商超供应商向记者报料称,说好的一年期不限次数的循环贷,用了半年就被银行叫停,理由颇雷人—新领导认为产品有风险。
无独有偶,另有商超供应商王平陆(化名)也向记者报料称,前年在某国有大行申请的一款保理产品,额度1千多万元,可循环使用,但未到期也遭遇银行提前停贷,当时银行的理由是很多担保贷款、大宗贸易贷款出问题,银行因此叫停所有保理产品。
被停贷企业:
只能无奈顺从强势银行
“1千多万元并非小数目,突然被停贷,一下扰乱了公司的用款计划,也一时没有时间去安排其他方式的融资,只能找民间贷款,利息相当高,让公司损失了一大笔。”王平陆告诉记者。
王平陆认为:“如果是借款人出现恶意骗贷、或者自身资金出现问题等,银行停贷的行为也无可厚非。但企业正常运营,银行却不好好检查自己的贷前审查、贷中跟踪的程序,而一刀切停贷,很容易对正常经营的企业带来资金危机,误杀一大片本可以活下去的企业。”
王平陆叹道:“明显就是银行违约。但中小企业在银行面前就是弱势,如果不听从银行,也很怕银行在失信上记上一笔,以后企业就更别想向银行借钱了,只好顺从银行停贷的决定。”
银行人士:
停贷难免一刀切
断贷或另有“图谋”
某银行信贷部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就我所了解的循环使用合同,银行是不会明确自己需要承担的贷款义务的。比如,合同虽设期限,但会规定期限内银行可向企业借款,而不是企业可向银行贷款。”
该人士表示,除了这种循环贷款,银行提前收回贷款的现象是很普遍的,出于风险考虑,银行常常对某一款产品或某一个行业,实施一刀切停贷。
“银行拟定的贷款合同上,关于银行可提前收回贷款的条件就有十几项左右。”该人士说,这些条款包括借款人在用途上没有按约定使用借款、借款人负债状况恶化、分期付款出现两期以上逾期、拖欠利息超过3个月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恶化、涉及法律纠纷、提供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资产负债表、套取借款从事投机经营或谋取非法收入等。
“银行很容易就可以找个理由认定企业触犯合同并要求提前还贷的。”该人士告诉记者,这也是在保护自己。
而有业内人士透露,有时断贷并非真为防风险,有时是为应付存贷比,有时则成了银行个别违规员工向企业“伸手”的借口。
专家支招:
银行不正常提前停贷
可向监管部门申诉
近年来银监会也多次要求银行避免“一刀切”式的抽贷、停贷、压贷造成企业资金链断裂。接近银监的相关人士坦言,这一规定更多是窗口指导,毕竟银行也是商业机构,也要考虑到经营风险。
有地方银监分局定期监测
该区银行停贷、断贷等情况
前述银行信贷人士认为,银监这个提法的实施有难度。对于一刀切停贷,该人士也无奈地说:“银行也是商业机构,要对股东负责,某个产品或某个行业出现风险,如果错杀虽然会损失银行的盈利机会、也可能会殃及无辜企业,但是如果不错杀,则要花很大成本去甄别风险,银行一般会权衡收益与成本再做出决定,因此银行在停贷的时候,只能保证大方向是对的,但不能保证每一单都是对的。”
某银行支行行长也表示,从操作层面来说,银行后台给出的信贷指引一般都是针对行业或某个产品类型的。前台一线工作人员,为了信贷安全,有可能会对被列入黑名单的行业上的所有企业“敬而远之”。即使前台从“危险”行业中挑出**的企业,后台也不一定认可。
记者了解到,为防止银行简单压贷、抽贷、断贷,以及信贷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襄阳银监分局日前出台关于停贷信息报告实施办法,定期监测全市各家银行对借款人停止放贷、断贷、不续贷、提前抽贷或压贷等情况。全市各银行停贷需向银监部门报告。不过,广东这边暂时没有类似的要求。
银行放贷时就应谨慎审查
“这确实是目前很棘手的社会问题。”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指出,为了自身资产安全考虑,银行对于部分行业或企业提前收回贷款无可厚非,监管机构也是允许的,毕竟银行是风险管理机构。但银行部分停贷行为并非因为风险,而是出于自身流动性,或者为投资收益更高的项目而抽贷,这就不合理了。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如果自身没有问题的,可向监管部门申诉。
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陈浩认为,合规合理使用贷款的客户,对于银行的提前断贷,可要求银行出示书面依据,银行不出示可不予理睬。陈浩认为,银行应该在产品推出之前、或者选择贷款客户的时候,更加谨慎认真地判断风险,尽量减少提前断贷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