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广西在全国较早地发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柳州、钦州成为我区**批试点地市。记者从自治区保险监察局获悉,2014年,广西大病保险保障人数达到2034万余人,补偿金额1.94亿元,直接受益3.75万人,**赔付30万元。
全区应覆盖地市、应覆盖人口“双过半”
2014年3月,在总结**批试点的基础上,广西启动了第二批南宁、北海、防城港、百色、崇左五市试点工作,实现全区应覆盖地市、应覆盖人口“双过半”。由于**、第二两批试点的稳妥运行,增强了全区推进大病保险制度全覆盖的信心,目前,自治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正在积极推进该项工作。
来自自治区保险监察局的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柳州、钦州两地大病保险保障633万余人,补偿金额1.74亿元,直接受益3.28万人,人均补偿约5300元,参保人获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费用比例分别为70%、67%,较大病保险实施前提高16个百分点左右,而**个人赔付额更是达到39.85万元。
罕见病花巨额医疗费 大病医保可报销
大病保险让更多参保人受惠。自治区保险监察局副局长易细纯介绍,这是发生在柳州融安县的一个案例,融安的陈先生2013年因白血病花费的医疗费高达101.29万元,按照当年当地新农合的补偿政策,他仅能得到3万元的补偿,这对于其巨额的医疗费用只是杯水车薪,正是因为有了大病保险,他另外获得了39.85万元的补偿,该金额占到其剔除进口药等自费项目后进入大病保险可报销范围费用的77.5%,陈先生*终得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共42.85万元,占其总医疗费用约42.30%,极大缓解了其因大病导致的巨大医疗支出压力。
目前基本实现了大病保险制度运行目标
广西实施大病保险政策全面实施后,一方面,**批试点地市已组建有完善的医疗管理团队,在当地聘请了多位具有**职称的医学专家教授,强化了医疗行为管控能力,同时也极大提升了保险机构为参保群众提供健康管理的服务能力。另一方面,保险机构专门开发的大病保险业务管理系统的上线使用,配合基本医保管理系统,有效实现参保群众就诊、结报过程的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实现参保群众在医疗机构窗口完成“一站式”即时结算,避免群众在医疗机构、基本医保及保险机构之间来回奔波办理结报手续。
易细纯表示,广西目前基本实现了大病保险制度运行目标,使群众受益、政府放心。该局通过对筹资标准的科学测算,对起付线、分段报销方式等机制的合理设定,广西大病保险仅划拨当地基本医保年筹资额的8%左右作为保费,却将进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的参保人的医疗报销比例提高了16个百分点。柳州、钦州两地大病保险项目经营1年多,整体运行能力和成效得到政府及相关部门充分肯定。
形成了经验雏形,操作模式可复制、可推广
据了解,目前全区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基本形成了经验雏形,使操作模式可复制、可推广。例如在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测算方面,广西的制度和做法已经被试点证明行之有效、可复制和可推广,专门开发的大病保险测算软件已经在推进政策全覆盖的过程中广泛应用。还有就是在第二批试点工作中,统一了大病保险理算模块建设标准及信息系统接口规范,并形成全区保险行业大病保险信息系统建设的统一**,将极大地提高配套信息化建设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