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近日发布《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拟按土地级别将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的租金标准分为5个等级,一至五级价格从高到低,标准从每平方米4.7元到14.3元不等。12月5日前,市民可向南宁市物价局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公租房租金的价格管理方式分为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由政府投资建设并运营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实行政府定价,由社会投资建设并运营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
公租房的租金要比同类地段商品房市场租金低不少。5个级别,从市中心向外辐射,离市中心越远租金标准越低。同等级内的住房,一层和顶层比其他楼层每平方米要低0.5元到1元不等。租金标准的测算原则是根据本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承租对象的承受能力,并综合考虑成本、折旧、税费、利率、维修、管理等因素,按**不得超过同类地段商品住房市场租金的70%确定。为了鼓励社会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对社会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可在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基础上上浮15%。
记者从南宁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网站了解到,截至10月份,今年南宁市市本级的公租房项目有17个,15个属于集中新建,2个是开发商配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良庆区、邕宁区、兴宁区均有分布,建设总套数超过千套的有7个,分别为八桂绿城·富康园公租房项目、康岭花城公租房项目、凤岭佳园公租房项目、凤岭三期公租房项目、西乡塘北湖北路公租房项目、仙葫大道南侧保障房项目、仙葫大道保障房项目。目前该批项目一半以上已处于装饰装修阶段,备受关注的南宁市**高层公租房项目(凤岭三期公租房项目,共有2750套房源)也在装修中,预计2015年可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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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意见?
2014年12月5日前市民可通过信函、电子邮箱或传真等方式提交对《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邮寄地址:南宁市嘉宾路1号市物价局商品价格管理科,邮编:530028。
电子邮箱: nnswjjjgk@***
传真电话: 5539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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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申请公租房
据南宁市2012年出台的《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人群比其他保障性住房的范围扩大,主要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南宁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租赁的保障性住房。在户籍条件要求上也比较宽松。目前,廉租房、限价房等保障性住房对申请对象的户籍要求是,必须取得南宁市城区范围内非农业户籍一年以上,公共租赁住房则对保障对象之一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户籍没有年限限制,而对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两种保障对象,更是没有须为本市户籍的条件限制。
《办法》规定,政府投资和社会投资供政府统一调配的公共租赁住房的配租,都按照公布房源信息、确定参加选房的申请人名单、选房3个步骤进行。其中,房源信息将在相关媒体和网站公布。承租人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只能用于自住,不得出借、转租或闲置,也不得用于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