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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称房产税是个怪胎:仓促开征反会误伤老百姓

来源:中国经营报作者:董志勇2014-10-11 10:26反馈/举报

    房产税的改革备受关注。理论上,地方政府征收房产税能起到筹集收入、调控房价、收入分配三大作用。而当前支持全面征收房产税者,主要侧重其对房价上涨的抑制作用,认为征收房产税能通过增加房产的持有成本,抑制投机性需求,使投机性房屋持有者倾向于出售房产,增加房地产市场的有效供应,从而达到抑制、降低房价的效果。

    其实,从我国目前经济运行情况来看,征收房产税存在许多不合理性,因为任何一个政策的推出和实施,都涉及一个政策成本和福利损失问题。不顾我国经济发展的现实而仓促出台,它就活脱脱成为一个怪胎。

    法理上,建议征收房产税的很多专家言房产税并非新税种,以前只对商用房征收,此次只不过是把征税范围扩大到了个人住房,所以不需要像物业税一样必须经过人大立法程序。可是他们有没有想到,和广大老百姓*密切相关的,不是商用房而恰恰是个人住房。

    我曾经说过,中国现阶段的城市化进程在一定意义上是“畸形”的:农民放弃了对土地的集体所有权,而去换取对土地没有所有权的“户口本”。而在经济学意义上,房产税既是“房”的税,还涉及“产”的税。所以房产税在价格体系里,不光和房屋本身价格变化有关,还和土地增值贬值有关。那在城市里,谁对土地所有,你就该向谁去征收房产税!在这个逻辑上,政府应该向自己征税,这岂不滑天下之大稽!

    城市土地所有权为政府所有,老百姓只有70年使用权,购买房产时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是政府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70年(实际上真正到老百姓手里还有缩水)的土地使用权让渡给土地使用者使用收取的款项,也就是上面所说的土地一定年限的使用价格。因此政府再征收房产税,在一定意义上属于重复征税。

    也有人把房产税看成变相的物业税,认定它可以起到调控房价的作用,这实际上也不准确。征收物业税的合法前提,必须是取消土地出让金、土地增值税等与物业税存在重合的税费。而当前土地财政局面难改,这些税费因涉及多方利益博弈,根本没法取消。

    有人将房产税看做一种变相的物业税,并且认定其能起到调控房价的作用。其实,从我国过去的十几年经济实践来看,炒房者的资金实力往往远比普通需求者雄厚,即便对其征收房产税,他们也完全可以“高价买高价租或卖”(也必须要说明的是,炒房者也不是推高房价的主要原因,他们只是高房价下的“衍生品”)。

    一来他们比普通百姓更耗得起,二来他们与刚需者比较,弹性更大,进退更自如。这使得房产税的征收负担*终仍落到普通的刚需者身上。这就是经济学里说的“税负转移”。因此,在中国收入差距如此之大前提下,仓促开征此税种,非但没能打击到投机者,还反而误伤了具有正常购房需求的老百姓。

    从长期来看,商品房成本并没有实质下降,刚性需求依然大量存在,加快推进全面征收房产税既不能起到抑制房价上涨的效果,还可能使房价进一步上涨。如此一来,房产税就成为了一个打着“调控房价”幌子的“怪胎”,它所引发的后果就是:炒房投机行为不减、普通百姓雪上加霜。现阶段实行的房产税本身问题重重,社会大众不应将平抑房价的希望寄托在房产税上。

    在国外实行的房产税制度,有的确实起到了调控房价的作用。美国人的房子每年都要缴房产税,房屋的空置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投机性购房减少,房价得到控制。但这种政策效应的实现有其前提条件—— 一半以上的国民可以有公租房可租。公租房的易获得性,使民众在房产市场上的需求弹性大大增强,也使得房产税对房屋持有者的成本影响难以转嫁,炒房投机行为得以抑制。

    相比之下,本世纪初,韩国为抑制房地产市场泡沫,多次增加房产税税负,尽管已经在1998年发起了100万户国租房建设计划,针对**40%收入户提供国租房,然而韩国的房产税*终仍导致一些房价较高地区业主承担了大额房产税,却未能有效**这些地区房产流通,也未能抑制房价,*终以失败告终。

    反观我国情况,公租房覆盖率达到20%的城市很少,甚至远不如世纪初韩国实施房产税时的水平。在目前国内所有城市公租房都远远滞后的情况下,再征收新房产税,不仅起不到调控作用,相反还会因成本增加,推高房价,让本就不堪重负的国民住房成本再次增加。

    房产税借打压房价之名,为地方政府正式开辟了一个新财源。地方政府因房价下降而减少的土地收益,将在房产税中得到弥补,且在土地财政枯竭之后,房产税征收范围很有可能扩大。**向高档商品房征了房产税,谁能保证明天不向中档商品房征收?**向二套房征了房产税,谁能保证明天不向所有房征收?

    房产税的所有税种都是折旧税,且国际上没有只对第几套房征税的做法,因而房产税一旦开征,不但无法解决房价高涨,且将加重所有老百姓的负担。在我国人民生活水平提升之际开征房产税,无异于国进民退、与民争利。

    2013年我国人均税负已经达到9480元,人均税负与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高达0.52;相比之下美国的人均税负收入比仅0.19。我国人均税负水平高居世界前列,享受的社会福利水平根本无法与之匹配。即便如此,却仍有人呼吁增加赋税,相信能平抑楼价甚至分配收入,荒唐得近乎饮鸩止渴。

    中国未来改革的三个方向:调整以前高投入、高能耗、粗放型而不是集约型的经济发展结构、建立一个普民和惠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切实地提高全体国民的真实收入水平。三个方向其实和税都有关系。经济学上,税是研究如何拔鹅毛而不让鹅咯咯叫的艺术。如今的很多“鹅”们,非但不去质疑房产税的合理性,反而乐见此税的尽早实施,这就让我百思不得其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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