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住朋网统计,4月份南宁统共挂牌出让13块地,其中2幅地块为工业用地,拍卖2幅地块,均为江南区地块。而好像要赶上春天的末班车,南宁土地市场在4月30日将挂牌出让9幅地块,其中8幅地块为商住用地,1块为工业用地。从8幅商住用地的出让位置来看,有5幅地块来自五象新区平乐大道附近,龙岗大道占2幅,五象总部基地占1幅。
五象物流基地平乐大道金良路南侧地块 4月30日挂牌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GC2014-030地块位于物流基地平乐大道金良路南侧,宗地号为450108001209GB00002,该地块实际出让面积为48501.70平方米(合 72.753亩),土地批准用途为仓储用地、批发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仓储用地50年、批发零售(商业)40年。容积率>0.6且≤1.2,建筑密度>30%且≤55%,绿地率≥15%。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3%-5%,其余为仓储。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比例不得超过7%。为保证集约用地,若无特殊要求的项目,不得建造单层仓库;严禁在本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其他**设计和要求按南宁市**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4-028]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的规定以及出让文件执行。
该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58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840万元。
二、竞买要求条件
(一)竞买申请人须从事品牌轿车专营、汽车配件及摩托车配件行业10年以上,注册资本达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营业执照登记为准)。
(二)竞买申请人须在2011年-2012年连续两年获得**税务部门颁发的纳税信用A级企业,且2011年-2013三年税收平均达到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竞买申请人须在2011年-2013年内至少有一年具备南宁市道路运输管理处颁发的机动车维修质量信誉考核**等级AAA企业。
以上申请人条件须由良庆区人民政府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
(四)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不接受联合申请)。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囤地炒地者、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五象新区总部基地 4月30日挂牌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GC2014-031地块位于五象新区总部基地,宗地号为450108100008GB00109,实际用地出让面积12667.18平方米(折合19亩),土地批准用地为商务金融(办公)、批发零售(商业),土地使用年限为商务金融(办公)用地50年、批发零售(商业)用地40年。**容积率>2.5且≤3.3,建筑密度>30%且≤55%;建筑高度控制要求为主体建筑高度≤100米,裙楼高度≤30米;绿地率≥15%。计容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比例在2.6%以内,其余为办公。其他**设计和要求按南宁市**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4-031]的规定以及出让文件执行。
该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222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840万元,共管资金为人民币2937.5866万元。
二、竞买要求条件
(一)竞买人须持有五象新区管委会出具的已预存该项目共管资金人民币2937.5866万元的20%,即人民币588万元共管资金的证明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
(二)竞买人必须符合《南宁市总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南府发〔2010〕46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五象新区总部基地开发建设的若干意见》(南府发〔2010〕47号)文件要求。竞买申请人报名参加竞买时需持有市投资促进局出具的其符合“南府发〔2010〕46号”或“南府发〔2010〕47号”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
(三)竞买人必须符合《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五象新区金融街建设发展暂行规定的通知》(南府办〔2013〕40号)的文件要求,竞买申请人报名参加竞买时需持有五象新区管委会招商部门出具的其符合“南府办〔2013〕40号”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
(四)符合条件(一)、(二)、(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囤地炒地者、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五象新区平乐大道东面、打铁路北面地块 4月30日挂牌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GC2014-032地块位于五象新区平乐大道东面、打铁路北面,宗地号为450108100207GB00002;总用地面积为104174.38平方米(折合156.2617亩),土地批准用途为城镇住宅(居住)用地、批发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城镇住宅(居住)用地70年、批发零售(商业)用地40年。**容积率为>2.5且≤3.2,建筑密度>20%且≤30%,绿地率≥35%;主体建筑高度≤100米。计容商业建筑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3-5%,其余为居住。该地块须建设12个班幼儿园一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520平方米,用地面积不少于4320平方米。其他**设计和要求按南宁市**管理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4-015]的规定以及出让文件执行。
该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287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8960万元,共管资金为人民币7575.0759万元。
二、竞买要求条件
(一)竞买人须持有五象新区管委会出具的已预存该项目共管资金人民币7575.0759万元的20%,即人民币1515.0152万元共管资金的证明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
(二)竞买申请人或其控股股东(控股比例达****)须为境内外上市公司,注册资金在10亿元人民币以上(含10亿元人民币),并具备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
(三)竞买申请人或其控股股东(控股比例达****)须具有开发过单个住宅项目建筑面积在30万平方米以上的经验(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四)竞买申请人须提供经**管理部门复核符合用地设计条件要求的项目总平设计方案;
(五)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囤地炒地者、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五象新区平乐大道东侧地块 4月30日挂牌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GC2014-033地块位于五象新区平乐大道东侧,宗地号为450108100207GB00003;实际出让面积127601.02平方米(折合191.402亩);土地批准用途为城镇住宅(居住)用地、批发零售(商业)用地、商务金融(办公)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城镇住宅(居住)用地70年、批发零售(商业)用地40年、商务金融(办公)用地50年。**容积率为>3.5且≤4.0,建筑密度>30%且≤40%;绿地率为商业、办公≥25%,居住≥35%;建筑高度控制要求为主体建筑高度>150米且≤200米。计容商业建筑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13-20%、计容办公建筑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7-10%,其余为居住。本项目中办公应集中设置,85%以上的商业应相对集中设置。须建设15个班的幼儿园一所,建筑面积不少于3150平方米,用地面积不少于5400平方米。项目**设计时,需预留今后与轨道站点相连接的可能性。其他**设计和要求按南宁市**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4-018]的规定以及出让文件执行。
该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325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2440万元。
二、竞买要求条件
(一)竞买人须持有五象新区管委会出具的已预存该项目共管资金人民币8310.8941万元的20%,即人民币1662.1788万元共管资金的证明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
(二)竞买人须提供经**管理部门审查符合项目用地设计条件的总平方案。
(三)竞买人注册资金需达10亿元人民币以上(含10亿元人民币,以营业执照登记为准)。
(四)竞买申请人需有国内一个以上(含一个)的大型商业综合体项目建设经验(含商业、住宅两种物业类型,以建设工程**验收合格证为准),建筑面积不低于40万平方米且持有商业建筑产权面积不少于8万平方米(以产权证明为准)。
(五)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囤地炒地者、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五象新区平乐大道东面、打铁路北面地块 4月30日挂牌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GC2014-034地块位于平乐大道东面、打铁路北面,宗地号为450108100207GB00006;实际出让面积98628.56平方米(折合147.943亩);土地批准用途为城镇住宅(居住)用地、批发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城镇住宅(居住)用地70年、批发零售(商业)用地40年。**容积率为>3.0且≤3.5,建筑密度>25%且≤35%,绿地率≥35%,主体建筑高度≤120米。计容部分商业建筑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为的3-5%,其余为居住。其他**设计和要求按南宁市**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4-016]的规定以及出让文件执行。
该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310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亿元。
二、竞买要求条件
(一)竞买人须持有五象新区管委会出具的已预存该项目共管资金人民7611.4899万元的20%,即人民币1522.2980万元共管资金的证明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
(二)竞买人或其关联公司(关联公司须直接或间接持有竞买人51%以上股权)须是世界500强企业,具备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由五象新区管委会招商部门审查通过并出具书面意见。
(三)竞买人须提供经**管理部门审查符合项目用地设计条件的总平方案。
(四)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囤地炒地者、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五象新区平乐大道东侧地块 4月30日挂牌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GC2014-035地块位于平乐大道东侧,宗地号为450108100207GB00005;实际出让面积144764.91平方米(折合217.147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居住)用地、批发零售(商业)用地、商务金融(办公) 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城镇住宅(居住)用地70年、批发零售(商业)用地40年、商务金融(办公) 用地50年。**容积率为>3.5且≤4.0,建筑密度>30%且≤40%,绿地率为商业、办公≥25%;居住≥35%,建筑高度控制要求为主体建筑高度>150且≤200米。计容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比例控制在12-20%,计容办公建筑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6-10%,其余为居住。本项目中办公应集中设置,85%以上的商业应相对集中设置。须建设15个班的幼儿园一所,建筑面积不少于3150平方米,用地面积不少于5400平方米。项目**设计时,需预留今后与轨道站点相连接的可能性。其他**设计和要求按南宁市**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4-017]的规定以及出让文件执行。
该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325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4110万元。
二、竞买要求条件
(一)竞买人须持有五象新区管委会出具的已预存该项目共管资金人民币8547.7558万元的20%,即人民币1709.5512万元共管资金的证明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
(二)竞买人须提供经**管理部门审查符合项目用地设计条件的总平方案;
(三)竞买人须引进一家国内外旅游商业企业进驻,该商业企业必须通过**旅游局(含中国旅游协会)或**商务部“旅游优质服务供应商”认证,竞买人需持与该商业企业签署的引进合作协议后方可参加竞买;
(四)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囤地炒地者、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龙岗大道西侧2地块 4月30日挂牌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GC2014-036地块位于江湾路南侧、龙岗大道西侧, 宗地号为450109100201GB00024,实际出让面积127279.03平方米(折合190.919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居住)、批发零售(商业)、住宿餐饮(旅馆业),土地使用年限为城镇住宅(居住)用地70年、批发零售(商业)用地40年、住宿餐饮(旅馆业) 用地40年。**容积率>2.0且≤3.0,建筑密度>28%且≤35%,绿地率≥35%。建筑高度控制要求:1.居住建筑沿江100米范围内建筑限高≤24米,200米范围内建筑限高≤40米,其余限高为≤60米;2.商业、旅馆业沿江100米范围内建筑限高≤40米,200米范围内建筑限高≤60米,其余限高≤100米。计容商业建筑面积、旅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比例分别为15-20%、10-15%,其余为居住。其他**设计和要求按南宁市**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4-032]的规定以及出让文件执行。该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269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0270万元。
GC2014-037地块位于龙岗大道西侧,宗地号为450109100201GB00028,实际出让面积70491.23平方米(折合105.737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居住)、批发零售(商业),土地使用年限为城镇住宅(居住)用地70年、批发零售(商业)用地40年。**容积率>2.0且≤2.5,建筑密度>23%且≤28%,绿地率≥35%。建筑高度控制要求为≤100米。计容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比例为5-10%,其余为居住。其他**设计和要求按南宁市**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4-033]的规定以及出让文件执行。该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258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5450万元。
二、竞买要求条件
(一)竞买人须同时取得上述两宗地的竞买资格,本次出让不接受单宗地竞买申请;
(二)GC2014-036地块
1.竞买人须持有五象新区管委会出具的已预存该项目共管资金人民币7895万元的20%,即人民币1579万元共管资金的证明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
2.竞买人须提供经**管理部门审查符合项目用地设计条件的总平方案;
3.竞买人或其股东(含股东控股的企业)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有三家通过自有物业与《HOTELS》杂志世界排名前十位的一家酒店管理公司(含其独资子公司)合作经营管理酒店,自有物业需提供《房地产权证》予以证明,合作经营以合作协议为准,由五象管委招商部门审查后出具书面意见;
4.竞买人须提供与《HOTELS》杂志国际排名前十名的酒店管理公司的其中一家签订本项目酒店的合作意向书。由五象管委招商部门审查后出具书面意见;
5.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囤地炒地者、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三)GC2014-037地块
1.竞买人须持有五象新区管委会出具的已预存该项目共管资金人民币6080万元的20%,即人民币1216万元共管资金的证明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
2.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囤地炒地者、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