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笔90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转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银海小区五、六期经济适用住房施工方的账户上。正是由于入围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试点,该项目才得以顺利开工建设。
2012年9月,南宁、柳州、百色3个城市获批成为全国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第二批试点城市,包括银海小区在内的5个项目成为试点,获批贷款额度4.42亿元。
1年多时间过去了,3个城市试点情况如何,运作是否顺利,如何确保资金的安全?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走进南宁和柳州,对此进行了调查。
3城市保障房建设获“输血”
为解决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自2010年起,广西加大保障房建设力度。保障房建设的大量上马,急需资金支持,但广西的财力显然不够,亟须从其他渠道筹集。此时,住房公积金贷款进入众人视线。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11年开始,受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影响,广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持续下滑,使用率逐月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量的减少,一方面削弱了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购建住房的功能,另一方面也影响了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不利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健康发展。”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有关负责人表示。
2012年,获知**将开展第二轮试点的消息后,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组织南宁、柳州、百色3个城市进行申报。9月底,3个城市成功入围,成为广西首批试点城市,获批贷款额度4.42亿元。
多重保险保资金安全
针对市民质疑——大规模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会影响其他职工的使用,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李艳解释说,**批准南宁使用的贷款规模为5亿元,而南宁市目前只有1个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被批准成为试点项目,贷款额度为两亿元,仅占到沉淀资金的3.5%,完全不会影响其他职工的正常提取和使用。
针对资金安全问题,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高为恒介绍,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的设计中,为每个试点项目确定了1家受委托银行,并设立1个项目贷款资金监管账户,实行专款专用,部、厅两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可进行全程监管。此外,住房公积金督察员还将定期进行巡查。
在高为恒看来,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的风险是项目违约风险。“资金放出去,必须确保能够收回来”。因此,柳州市选择了两个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和1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周期较短,资金回笼基本没有压力。而选择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则是为了在财政资金紧张时能起到缓解压力的作用。
“一旦项目出现问题,资金确实无法回收,大家也不必担心。”高为恒说。因为,目前几个城市在试点过程中都采取了抵押担保的方式,均能保证贷款抵押物价值覆盖贷款金额,并且在抵押登记生效后方能发放贷款。
降低成本撬动其他资本参与
对于开发单位而言,能够申请到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一个**的利好。因为,利率比商业贷款低了两个百分点。对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来说,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房建设将可带来更多的增值收益,而这部分资金又可作为廉租住房建设的补充资金。此外,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还撬动了其他资本参与建设。
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试点工作也会遇到一些困难。比如,部分标段存在工程滞后问题,影响贷款资金使用进度。同时,对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来说,项目贷款试点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经验还较为欠缺。“试点总会遇到一些困难。”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不仅是制度的创新,也是住房公积金监督和管理的突破,让住房公积金从消费领域延伸到生产领域,保持了住房公积金制度旺盛的生命力。
据了解,截至目前,南宁、柳州、百色3个城市按照各试点项目开工建设进度,发放贷款1.12亿元,已经收回贷款利息近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