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12月份南宁市将出让16幅商住用地,12月13日将首先出让三地块,分别来自青秀区和西乡塘区,GC2013-040地块位于贤宾路南侧(折合10.042亩),GC2013-089地块位于西乡塘区高新大道以南、发展大道以东(折合29.777亩),GC2013-122地块位于北湖北路2号(折合23.065亩)。三地块面积都小于30亩,其中GC2013-122地块或因位置原因竞买起始价较高,为1441万元/亩。总体来看,此次出让的地块在区域内的位置都比较理想。具体竞买情况如何,敬请关注住朋网-广西房地产信息网明日发回的现场报道。
青秀区GC2013-040地块 12月13日挂牌
根据《南宁市2013年第二十八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显示: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GC2013-040地块位于贤宾路南侧,出让蓝线编号为CR0101201300004,宗地号:450103004002GB00020,实际出让面积6694.68平方米(折合10.042亩);土地批准用途:商务金融(办公);土地使用年限:50年;容积率≥7.8且≤8.22,建筑密度≥22%且≤36.5%,绿地率≥25%。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管理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ZG2013-005)的规定执行。
该项目已列入南宁市鼓励类商贸服务产业项目类型中的第三类“自用型商务金融(写字楼)楼宇项目”。竞得人在本地块建设的项目,须自持全部建筑产权,持有时间不得低于20年,在此期间,不允许分割转让。
GC2013-040地块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830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600万元。
二、竞买人范围
(一)竞买申请人必须符合《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总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南府发〔2010〕46号)文件要求。竞买申请人报名参加竞买时需持有市投资促进局出具的其符合南府发〔2010〕46号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
(二)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囤地炒地者、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出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11月14日至2013年12月11日,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11月14日至2013年12月11日17时30分止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向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3年12月11日17时3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发交易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13年12月4日8时00分至2013年12月13日上午10时00分。
GC2013-040地块位置示意图
西乡塘区GC2013-089地块 12月13日挂牌
根据《南宁市2013年第六十六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显示: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GC2013-089地块位于西乡塘区高新大道以南、发展大道以东,宗地号:450107004204GB00034;实际出让面积19851.08平方米(折合29.777亩);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居住)、商务金融(商务)、批发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务金融用地5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容积率>4.0且≤5.5,建筑密度>25%且≤40%,绿地率≥25%;在计容面积中,商务金融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为30%-35%,批发零售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5%-20%,其余为城镇住宅;住宅商品房项目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米以下住房面积,必须达到住宅开发建设总面积的40%以上。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管理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3-224)的规定执行。竞得人须自持物业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其中商务金融10000平方米,批发零售5000平方米)且20年内不允许分割销售。竞得人在成交当场须与西乡塘区政府签订项目建设履约协议书。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638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3800万元。
二、竞买人范围
(一)竞买申请人须提交项目**设计方案,由南宁市**管理局牵头会同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进评审,竞买申请人凭南宁市**管理局会同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出具的评审通过证明文件方可报名参加土地竞买。
(二)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囤地炒地者、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出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11月9日至2013年11月28日,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南宁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竞买申请人可于2013年11月9日至2013年11月28日17时30分止到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提交项目**设计方案,方案评审时间为2013年11月29日8时00分至2013年12月3日17时30分止。
六、竞买申请人可于2013年12月4日至2013年12月11日17时30分止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向南宁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3年12月11日17时3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南宁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13年12月4日8时00分至2013年12月13日上午10时00分。
GC2013-089地块位置示意图
西乡塘区GC2013-122地块 12月13日挂牌
根据《南宁市2013年第八十四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显示: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GC2013-122地块位于北湖北路2号,宗地号:450107002006GB00024;实际出让面积15376.55平方米(折合23.065亩);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居住)用地、批发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容积率>4.0且≤6.31,建筑密度>40%且≤60%,绿地率≥25%。住宅商品房项目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米以下住房面积,必须达到住宅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计容建筑面积中,商业建筑面积所占比例控制在30%-35%,其余为住宅。本项目须配套不少于11200平米的地下商业建筑,并按要求配套相应停车设施。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3-208)的规定执行。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1441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6600万元。
二、竞买人范围
(一)竞买申请人须具备相应的土地熟化人资格,凭市城乡建委会同西乡塘区人民政府联合出具的熟化人资格证明文件,方可参加竞买。
(二)竞买申请人须向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充分了解该项目所需回建安置房的数量及回购价格,并向西乡塘区人民政府提交《北湖北路2号片区旧城区改建项目一期地块土地成本承担方案》,凭西乡塘区人民政府会同市城乡建委共同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出具的评审通过的证明文件,方可参加竞买。
(三)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期公开出让不接受联合申请。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囤地炒地者、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出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可于2013年11月9日至2013年11月28日,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竞买申请人可于2013年11月9日至2013年11月28日17时30分止向西乡塘区旧改办提交《北湖北路2号片区旧城区改建项目一期地块土地成本承担方案》,方案评审时间为2013年11月29日8时00分至2013年12月3日17时30分止。
六、竞买申请人可于2013年12月4日至2013年12月11日17时30分止到南宁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3年12月11日17时3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13年12月4日8时00分至2013年12月13日10时00分。
GC2013-122地块位置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