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象新区以其南宁南向发展轴线核心位置的优势,**建设成以北部湾为核心的全新城区,并一跃成为城市未来的建设区域。据了解,11月将共出让13幅商住用地,12块地均出自五象新区。频频出让的土地数量使五象成为南宁各大城区之中出让数量之首,五象新区俨然成为土地供应“土豪金”。
11月29日,南宁土地市场再度挂牌出让6幅商住用地,再掀一场“五象供地”热潮。其中,2幅地块位分别位于五象新区龙岗大道东、西侧,分别为五象新区龙岗大道西侧GC2013-111(折合164.816亩)和五象新区龙岗大道东侧GC2013-114地块(折合173.08亩),其余4幅地块分别为良堤路东侧GC2013-110地块(折合335亩),玉洞大道南侧GC2013-112地块(折合75.359亩),新邕路北侧GC2013-113地块(折合56.4389亩),以及位于五象新区总部基地的GC2013-115地块(折合38.318亩)。
其中,厦门大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大手笔一口气拿下GC2013-111地块及GC2013-113地块,成交价分别为350万/亩及336万/亩,2地块总费用近8亿元,其中GC2013-111地块楼面地价约为1312.5元/㎡(按容积率4.0来算,此数据仅供参考)、GC2013-113地块楼面地价约为1229.27元/㎡(按容积率4.1来算,此数据仅供参考)。作为此次挂牌出让两宗地的“囊入者”,大唐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西南区域副总理崔永杰表示,非常看好五象新区龙岗片区的发展潜力。目前该片区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已动工建设,未来的发展前景很是乐观,在这样的背景下,大唐地产入驻五象新区龙岗片区,可谓是与政府共发展。崔总介绍到,为适应五象新区未来的发展方向,此次拿下的地块将打造成为多类型项目,预计将于年底动工。
南宁万科投资有限公司也不遑多让,拿下进入南宁的第二幅地块——位于五象新区总部基地,面积约38亩的GC2013-115地块,单价366万/亩,总价13909.4267万元,楼面地价约为1196.7元/㎡(按容积率4.55来算,此数据仅供参考)。据悉,未来该地块将被开发建设成为北部湾总部基地,开发商将自持大部分物业,用于商务用途,对外出售的物业大约为30%。
而位于良堤路东侧面积为335亩的GC2013-110地块以单价208万/亩为广西华文山水文化投资有限公司竞得,总价69680.1394万元,楼面地价约为1686.49元/㎡(按容积率1.85来算,此数据仅供参考)。据悉,该地块未来将打造成为以大型实景演出为核心的文化项目,竞得人表示项目预计下月就会动工,目前项目名称暂拟为“锦园”。
而原定于**出让的玉洞大道南侧GC2013-112地块,折合75.359亩,则成为当日*遗憾的地块,因无人报价而流拍。此外,原定于**出让的五象新区龙岗大道东侧的GC2013-114地块,由3宗地组成,面积共149亩,宣布延期至12月18日。
99号竞买人广西华文山水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66号竞买人南宁万科投资有限公司
68号、88号竞买人厦门大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南宁万科投资有限公司代表与五象新区管委会代表握手
广西华文山水文化有限公司现场签约中
厦门大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现场签约中
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五象新区GC2013-110地块
GC2013-110地块位于良堤路东侧,出让蓝线图编号为:CR0113201300092号、CR0113201300093号、CR0113201300094号,宗地号为450109100201GB0022、450100000000GB0009、450100000000GB0008,三宗地实际出让面积223333.11平方米(折合335亩),其中:宗地一,宗地号450109100201GB0022,实际出让面积30514.15平方米(折合45.77亩),土地批准用途为:文体娱乐(文化设施),土地使用年限:50年。**容积率>0.02且≤0.05,建筑密度>1%且≤5%,绿地率≥6%且<15%。地块内水面率控制在6-10%。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3-089]的规定执行。宗地二,宗地号450100000000GB0009,实际出让面积26869.25平方米(40.304亩),土地批准用途为:住宿餐饮(旅馆业),土地使用年限:40年。**容积率>3.5且≤4.0,建筑密度>30%且≤40%,绿地率≥30%且<40%。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3-090]的规定执行。宗地三,宗地号450100000000GB0008,实际出让面积165950.38平方米(248.926亩),土地批准用途为:文体娱乐(文化设施)、批发零售(商业),土地使用年限:文体娱乐用地5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容积率>1.0且≤1.5,建筑密度>40%且≤45%,绿地率≥25%且<30%。计容商业建筑面积占总计容面积的比列为30-35%,其余为文化设施。地块内水面率控制在6-10%。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3-091]的规定执行。该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208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3000万元。
GC2013-110地块位置示意图
五象新区GC2013-111地块
GC2013-111地块位于五象新区龙岗大道西侧,实际出让面积109877.61平方米(折合164.816亩),本地块由450109100214GB00009、450109100214GB00010、450109100214GB00011三宗地组成。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居住)用地、批发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居住)70年、批发零售(商业)用地40年。容积率>3.0且≤4.0,建筑密度地为>20%且≤28%,绿地率≥35%且<40%;建筑高度控制要求≤100米;批发零售(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10%以内,其余为城镇住宅(居住)。住宅商品房项目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必须达到住宅开发建筑面积的40%以上。须配套建设18班幼儿园一所,用地面积不少于648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3780平方米;配套农贸市场的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设置于一、二层。本项目须配套一所24班小学,由邕宁区政府负责于周边按规范要求另行择地建设,用地面积不少于1836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6048平方米,配套小学地价和建设费用由本项目竞买人负责承担,小学建设须与项目建设同步完成竣工验收。其他**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3-105]的规定执行。
项目竞买人须提供不少于161628平方米的回建安置房建筑面积,其中安置回建住宅建筑面积不少于151860平方米,安置不少于2442人;解决安置回建房小区物业管理费的配套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9768平方米,原则上是地面上的一、二层建筑,以商铺为主;回建安置房按多种户型设计,以两房一厅、三房两厅、四房两厅为主,具体面积以60平方米、90平方米、120平方米为主,其建筑面积比例大致为3:4:3,安置回建住宅的**建设标准应不低于住宅商品房的**建设标准。GC2013-111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350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1500万元。
GC2013-111地块位置示意图
五象新区GC2013-113地块
GC2013-113地块位于位于新邕路北侧,宗地号 450109100201GB00020,实际出让面积37625.91平方米(折合56.4389亩)。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居住)、批发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容积率>3.0且≤4.1,建筑密度为>20%且≤28%,绿地率≥35%且<40%;建筑高度控制要求≤100米;计容批发零售(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10%以内,其余为城镇住宅(居住)。住宅商品房项目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面积,必须达到住宅商品房开发建设总面积的40%以上。其他**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3-106]的规定执行。
项目竞买人须提供不少于57720平方米的安置回建房建筑面积交付邕宁区政府,其中安置回建住宅建筑面积不少于54360平方米,安置不少于840人;解决安置回建房小区物业管理费的配套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360平方米,原则上是地面上的一、二层建筑,以铺面为主;回建安置房按多种户型设计,以两房一厅、三房两厅、四房两厅为主,具体面积以60平方米、90平方米、120平方米为主,其建筑面积比例大致为3:4:3,安置回建住宅的**建设标准应不低于住宅商品房的**建设标准。GC2013-113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336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3800万元。
GC2013-113地块位置示意图
五象新区GC2013-115地块
GC2013-115地块位于五象新区总部基地,该地块含有两宗地;实际出让面积25545.32平方米(折合38.318亩),其中:宗地一,宗地号:450108100008GB00072实际出让面积14095.96平方米(折合21.144亩),土地批准用途:商务金融(办公)、批发零售(商业)、住宿餐饮(旅馆业);土地使用年限:商务金融(办公)用地50年、批发零售(商业)用地40年、住宿餐饮(旅馆业)用地40年,**容积率>4.5且≤5.1,建筑密度>30%且≤55%,绿地率≥15%且<25%。本项目容积率指标按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南宁市超高层建筑建设意见的会议纪要(〔2012〕217号)》折减核算,项目实际容积率控制在5.4以内,商业建筑占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10%-20%,旅馆业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5%以内,其余为办公。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3-114]的规定执行。
宗地二,宗地号:450108100008GB00073实际出让面积11449.36平方米(折合17.174亩),土地批准用途:商务金融(办公)、批发零售(商业)、住宿餐饮(旅馆业);土地使用年限:商务金融(办公)用地50年、批发零售(商业)用地40年、住宿餐饮(旅馆业)用地40年,**容积率>3.0且≤4.0,建筑密度>30%且≤55%,绿地率≥15%且<25%。商业建筑占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10%-20%,旅馆业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5%-10%,其余为办公。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3-115]的规定执行。该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363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700万元。
GC2013-115地块位置示意图
五象新区GC2013-112地块
GC2013-112地块位于玉洞大道南侧,宗地号:450108001211GB00035;实际出让面积50238.97平方米(折合75.359亩);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批发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商业)用地40年。地块容积率>3.0且≤3.5,建筑密度为>20%且≤35%,绿地率≥35%且<40%;建筑高度控制要求具体根据总平确定;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10%以内,其余为住宅。根据良庆区人民政府《关于协调五象新区玉洞村回建安置小区B地块项目土地“挂牌”出让的请示》(良政报[2013]87号)文,本项目须建设建筑面积面积为53071.8平方米的回建安置房。其中:回建住宅建筑面积不少于37942.2平方米,安置不少于591人;解决农民生活来源的商用产业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2174.6平方米(原则上以一、二层铺面为主);配套公益性项目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2955平方米;回建安置房按多种户型设计,以两房一厅、三房两厅、四房两厅为主,具体面积以60平方米、90平方米、120平方米为主,比列大致为30:40:30,回建安置房的**建设标准应不低于住宅商品房的**建设标准;住宅商品房项目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必须达到住宅开发建设面积的40%以上;无偿提供停车位318个。须在良庆区人民政府就近安排不少于3240平方米的土地,用于建筑9班幼儿园一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890平方米,建设资金(包含建设成本和土地成本)由项目竞买人负责出资,幼儿园建设须与项目建设同步完成,竣工验收。其他**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3-109]的规定执行。该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323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4800万元。
GC2013-112地块位置示意图
五象新区GC2013-114地块
GC2013-114地块位于五象新区龙岗大道东侧,宗地号:450109100208GB00063、450109100208GB00064、450109100208GB00065、450109100208GB00066,实际出让面积115388.7平方米(折合173.08亩),该地块含有四宗地,其中:
宗地一,宗地号:450109100208GB00063;实际出让面积47530.23平方米(折合71.2954亩);土地批准用途:批发零售(商业)用地、商务金融(办公)用地;土地使用年限:批发零售(商业)用地40年、商务金融(办公)用地50年。容积率>3.0且≤3.9,建筑密度>40%且≤65%,绿地率≥10%且<25%。本项目容积率指标按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南宁市超高层建筑建设意见的会议纪要(〔2012〕217号)》折减核算,办公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比例控制在49%,其余为商业。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3-119]的规定执行。
宗地二,宗地号:450109100208GB00064;实际出让面积35689.45平方米(折合53.534亩);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居住)用地、批发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居住)用地70年、批发零售(商业)用地40年。容积率>3.0且≤3.9,建筑密度>20%且≤35%,绿地率≥35%且<40%。商业建筑占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0%-15%,其余为居住。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3-118]的规定执行。
宗地三、宗地四,宗地号:450109100208GB00065、450109100208GB00066;实际出让面积分别为16188.01平方米(折合24.282亩)、15981.05平方米(折合23.972亩);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居住)用地、批发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居住)用地70年、批发零售(商业)用地40年。容积率>3.0且≤3.3,建筑密度>20%且≤30%,绿地率≥35%且<40%。商业建筑占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为8%-12%,其余为居住。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3-117]的规定执行。该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321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1000万元。
GC2013-114地块位置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