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10月30日南宁土地市场成功出让5幅商住用地之后,10月31日南宁土地大战再度开启,将有2幅商住用地走上拍卖席,分别为高新区石埠路南、北侧GC2013-071地块和江南区南站大道北侧GC2013-072地块。
根据《南宁市2013年第五十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显示: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注:(一)GC2013-071地块建筑高度控制要求:A宗地≤100米、B宗地≤150米、C宗地≤150米。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建筑面积占总住宅建筑面积比例不得少于40%。A宗地的商业建筑面积占本地块计容总建筑面积的10%-15%,其余为住宅;B宗地、C宗地批发市场、零售商业建筑面积占地块计容总建筑面积的40%-60%,旅馆、餐饮占10%-20%,其余为商务。A宗地内设置幼儿园1所(12班),用地面积不少于4320㎡,建筑面积不少于2520㎡,在**总平设计报批时,必须予以事先明确具**置,幼儿园产权属政府所有,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教育部门安排使用;竞得人须长期持有B、C宗地内不低于5万平方米产权建筑面积的批发零售业,持有时间不少于20年,在此期间不得分割产权出售。在B、C宗地内批发零售业总建筑面积中,竞得人须有不低于2.5万平方米的建筑面积用于图书和科技电子及数码产品经营销售;其他要求按南宁市**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GX2013-17)的规定执行。竞得人须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80日内注册成立一家中外合资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地块进行投资开发(其中外资占比不低于50%)。
(二)GC2013-072地块中商务金融(办公)建筑面积占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80%-90%,其余为批发零售。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管理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3-157)的规定执行。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囤地炒地者、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三、竞买申请时间和地点
申请人于2013年9月30日至2013年10月30日18时00分止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3年10月30日18时00分前汇入南宁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竞买人可根据竞买意向交纳一幅或多幅地块的竞买保证金。在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如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大于或等于人民币25000万元时,该竞买人具有参加GC2013-071、072地块中的任意一幅地块的竞买资格。竞买人竞得该期公开出让的某一地块后,如竞买保证金余额仍大于或等于同期公开出让剩余地块竞买保证金金额时,该竞买人具有继续参加剩余地块的竞买资格;如竞买保证金余额小于同期公开出让剩余地块竞买保证金金额时,该竞买人不得再参加剩余地块的竞买。
四、公开出让方式
本期公开出让地块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达到3家以上(含3家)的地块,采用拍卖方式出让;如无人取得拍卖竞买资格或具备拍卖竞买资格的竞买人不足3家或拍卖无人应价的地块,转采用挂牌方式出让。具体公开出让方式将于2013年10月31日在拍卖会场现场确定,并通知已报名的竞买人。拍卖或挂牌公开出让方式均按出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拍卖会定于2013年10月31日(星期四)10时00分在南宁市新民路38号明园新都酒店二楼多功能厅举行;如转为挂牌方式出让,挂牌竞价时间为2013年11月1日8时00分至2013年11月13日(星期三)上午10时00分,挂牌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竞买申请截止时间及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延至2013年11月11日17时30分前。
GC2013-071、GC2013-072地块位置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