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证协会会长丁露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在房地产交易领域,随着近年来各省市公证机构对其全面介入的尝试,不但降低了当事人的成本,更加强了对交易的法律监督作用,发挥了规范市场的作用。
公证是一项重要的预防性法律制度,其特质在于防患于未然,纠纷发生后也可以提供有力证据,促进纠纷的有效解决。丁露说,房地产是公证传统的业务领域,在房产继承、赠与等非交易的物权流转中,各地普遍将公证审查作为前置程序。在民事法律规范*发达的欧洲大陆法系**,公证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在维护买卖双方交易权益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是确保这些**房地产市场稳定规范的重要因素。
北京市公证协会会长、北京市长安公证处主任周志扬介绍,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北京房地产开始大举进入市场交易之时,北京公证行业即已介入房地产交易领域,为商品房、尤其是外销商品房的买卖提供从签订合同到代办产权的“一条龙”公证法律服务,为北京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发展做出了独特的贡献。
不过,与飞速发展的房地产市场相比,中国公证行业提供的相关服务相对滞后,丁露表示,今后将加强这方面的理论研究,大胆实践,寻求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公证机构的职能优势和公证员的专业优势,促进房地产业健康、持续、理性、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