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言论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原副主任王珏林:
目前来看,楼市调控的三大基础性工作已初露端倪,即房产税试点扩容、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全国联网、健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这三大方面将为未来中国房地产调控奠定新格局。虽然有些方面工作推进速度没想象的快,但趋势是明确的。
万科集团总裁郁亮:
上半年楼市看起来火热,很多人觉得春天来了。但我觉得房地产冬天是长期的,不要指望“春天”、“夏天”的到来。在“冬天”里,房企才能更谨慎地对待现金流,更好满足客户需求。
中国房地产市场不用再等十年便到达了传统意义的天花板,可能未来十年,中国住宅需求量会稳定下来,甚至会萎缩。
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
房价上涨有三大动力:一是现有的土地制度问题,无法保证土地供应;二是不断增加城市化,人口在不断流入,需求不断增加,房价还得接着涨;三是地方政府一定会加大基础设施的投入。比如地铁越修越多,现在25个城市新报地铁,地铁通了,房子能不涨价?而收入增长,医院、学校、机场的建设都会引起房价的上涨。
■一周数据
本周南宁楼市整体均价7981元/㎡
监测机构:宝创地产顾问
监测时间:7月1日至7月7日
■一周问答
解答方: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黎嘉雯律师
■覃先生看中一套二手房,和中介签订临时合同并且缴付了定金。后来发现房屋被抵押过。中介解释只要付了首付,他会去房东那协助注销抵押。他担心有风险不想买了,但是中介却表示无法退还定金,可是他在签订临时合同时并没有告知他这套房子已经被抵押。
请问:这样可否算他隐瞒房源的真实情况?他是否可以拿回定金?
律师解答:本案的购房者有权撤销合同并拿回定金,若产生损失的,购房者还有权要求中介公司赔偿。
首先,根据《物权法》**百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因此,影响交易的抵押情况属于应当如实告知买受人的重要信息。《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本案的购房者有权以欺诈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并退回定金。如果中介公司及出卖人不愿意解除合同的,购房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
第二,中介其实就是《合同法》的居间行为,其中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中介公司没有如实告知房屋真实情况的,购房者可以拒绝支付中介费,如果因此造成购房者损失的,购房者还有权要求中介公司赔偿其损失。
本周市场短期调整
多数项目预约蓄客
本周统计局公布6月份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为50.1%,较上月回落0.7个百分点,继5月来,已连续两个月下降,逼近荣枯线。总体来说,未来中国经济短期内延续疲软的格局,同时资金流动性的紧张局面在未来一段时间对实体经济造成一定压力。本周土地市场的持续升温,大型开发企业拿地积极性较高,反映出目前该类型开发企业资金情况运转良好。7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意见》中提出积极满足居民家庭首套自住购房的合理信贷需求以及支撑小微型企业的发展。
本地市场方面,本周南宁楼市整体均价7981元/㎡,相比上周价格变动不大。本周开盘项目仅云星·城市春天1个项目,为商铺物业开盘,本次开盘推出21#、23#、24#、25#的底层39间商铺,本次推售的商铺为小区内商铺,且小区目前已有较高入住率,因此取得了较好的销量。而报版方面,本周楼盘广告投放量有所下降。
综上所述,继上周大量项目推新后,本周市场短期调整,多数项目处于预约蓄客阶段,因此本周推量明显减少。但市场仍延续活跃态势,本月后续推量将有所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