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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七月南宁将推5幅商住用地 经开区地块面积达280亩

来源:住朋网-广西房地产信息网整合作者:admin2013-06-14 17:29反馈/举报

    继5月23日高新区和相思湖新区两块地成功拍卖之后,南宁土地市场再度开闸放量,将于6月初至7月中旬出让5幅商住用地,总面积达393.685平方米。这5幅地块分别为位于金阳路西侧、国凯大道北侧的GC2013-027地块(折合280.363亩)、位于民族大道以北、朝阳路以西的GC2013-028地块(折合11.65亩)、位于大沙田开发区锦绣路北侧的GC2013-032地块(折合19.392亩)、位于邕宁区滨江小区GC2013-033地块(折合45.454亩)和位于竹溪大道东侧的GJ2013-001地块(折合36.826亩)。其中,金阳路西侧国凯大道北侧的GC2013-027地块面积达到280.363亩,是南宁鲜有的大面积地块。

    大沙田开发区锦绣路北侧GC2013-032地块6月19日挂牌

    南宁市2013年第二十一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报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将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以下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GC2013-032地块位于大沙田开发区锦绣路北侧,宗地号:450108001009GB00072;实际出让面积12927.99平方米(折合19.392亩);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70年。主要**设计条件:容积率>3.0且≤4.5,建筑密度>20%且≤28%,绿地率≥35%且<40%;住宅商品房项目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米以下住房面积,必须达到住宅开发建设总面积的40%以上。其他要求按南宁市**管理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3-014]的规定执行。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236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920万元。

    竞得人须在本地块上建设职工安置房用于解决南宁地区通用机械厂职工住房问题,须建设的职工安置房套数为146套、套型面积为90平方米、售价为人民币2300元/平方米。该厂职工购买的安置房超出90平方米的部分,由其按市场价购买。竞得人在土地成交之日,须当场与南宁地区通用机械厂签订安置协议(样本详见本期出让文件)。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囤地炒地者、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出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5月16日至2013年6月17日,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5月16日至2013年6月17日18时00分止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向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3年6月17日18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13年6月5日8时00分至2013年6月19日上午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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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大道以北、朝阳路以西GC2013-028地块6月26日挂牌

    南宁市2013年第十九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报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将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以下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GC2013-028地块位于民族大道以北、朝阳路以西,宗地号为450102001004GB00063,实际出让面积7767.13平方米(折合11.65亩)。土地用途:批发零售(商业)、城镇住宅(居住)、商务金融(办公)用地。土地使用年限:批发零售用地40年、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务金融用地50年。容积率≥1.0且≤9.42,建筑密度≤87.6%,绿地率≥4.74%。城镇住宅建筑面积占计算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35%-40%以内,商务金融比例为10%-15%,其余为批发零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按南宁市**管理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zg2013-003号)及附图的规定执行。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3595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8000万元。

    二、竞买人范围

    (一)竞买申请人须向兴宁区人民政府充分了解该项目前期总成本包含的内容及回迁用房的情况,并在报名竞买前向兴宁区人民政府提交项目前期总成本承担方案,凭兴宁区人民政府会同市城乡建委共同出具评审通过的证明文件,方可参加竞买。

    (二)竞买申请人在报名竞买前,应就解决批准的建筑**设计方案中涉及相邻单位建筑物相连接和地上、地下室交通组织联通问题,向兴宁区人民政府提交设计方案并承诺建设,凭兴宁区人民政府会同市**局、市城乡建委共同出具评审通过的证明文件,方可参加竞买。

    (三)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囤地炒地者、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出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可于2013年5月23日起至2013年6月13日,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5月23日至2013年6月13日18时00分止到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大楼805室兴宁区“三旧”改造办公室提交本期公开出让地块的项目前期总成本承担方案及交通组织联通设计方案。评审通过的,可于2013年6月17日至2013年6月24日18时00分止持评审通过的证明文件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向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3年6月24日18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13年6月17日8时至2013年6月26日1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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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邕宁区滨江小区GC2013-033地块6月26日挂牌

    南宁市2013年第二十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报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将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以下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GC2013-033地块位于邕宁区滨江小区, 出让蓝线编号:2012-027号,宗地号:450109100001GB00005;实际出让面积30302.38平方米(折合45.454亩);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容积率>1.5且≤4.0,建筑密度>15%且≤25%,绿地率≥35%。商业(批发零售)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大于12%;住房套型面积应符合《南宁市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滨江小区内配建的小学项目由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农科所宿舍区(限价商品房项目)按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建设成本。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YN2012-032)的规定执行。GC2013-027地块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249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300万元。

    该项目为限价普通商品住房项目,限价普通商品住房**售价为4000元/平方米,住宅套型建筑面积应当控制在90㎡以下,其中一居室控制在50㎡以下;二居室控制在70㎡以下。销售对象应符合《南宁市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南府发[2009]61号)规定的个人或家庭,由竞得人按市住房局审定的销售方案向经市住房局核定的申购对象销售。竞得人须承担配套学校分摊建筑成本人民币1455万元,并于地块成交当场与邕宁区人民政府签订《邕宁区滨江小区限价商品住房项目分摊配建小学建设成本协议》。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囤地炒地者、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出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可于2013年5月23日起至2013年6月24日,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5月23日至2013年6月24日18时00分止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向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3年6月24日18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13年6月13日8时至2013年6月26日1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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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阳路西侧国凯大道北侧GC2013-027地块6月26日挂牌

    南宁市2013年第十八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报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将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以下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GC2013-027地块位于金阳路西侧、国凯大道北侧,宗地号为450105004206GB00005;实际出让面积186908.73平方米(折合280.363亩);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居住)、批发零售(商业)、仓储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容积率>2.5且≤3.0,建筑密度:城镇住宅、批发零售用地>25%且≤30%,仓储用地>35%且≤50%;绿地率:城镇住宅用地≥35%,批发零售用地≥25%,仓储用地≥5%且<20%。城镇住宅建筑面积占计算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70%,批发零售建筑面积占计算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5%,其余为仓储。项目中须配建18班幼儿园一所,用地面积不少于648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3780平方米。住宅商品房项目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必须达到住宅开发建设总面积的40%以上。仓储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比例和建筑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比例均不得超过7%。其他**设计要求按市**局经开分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JK2012-063)的规定执行。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238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3000万元。

    二、竞买人范围

    (一)竞买申请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

    (二)竞买申请人须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委托引进具有10年以上经营管理电子类产品,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近三年(2010年-2012年)年纳税额均达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企业进行专业化经营管理,且该企业必须与2012年度《财富》世界500强电子、电气设备或计算机、办公设备类企业授权企业(即代理商)签订预租赁协议(不少于10家),并由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符合条件的审核意见,方可参加竞买。

    (三)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囤地炒地者、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出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可于2013年5月28日起至2013年6月24日,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5月28日至2013年6月24日18时00分止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向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3年6月24日18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13年6月17日8时至2013年6月26日1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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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竹溪大道东侧GJ2013-001地块7月16日拍卖

    南宁市2013年**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委托公开转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南宁市土地交易市场管理规定(试行)》(南府发〔2004〕30号)、《国土资源部、财政部、***总后勤部关于加强军队空余土地转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9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受委托方的委托,经报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我中心将以拍卖方式公开转让04199AW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转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设计要求:

    GJ2013-001地块:宗地号为04199AW,位于竹溪大道东侧,实际用地面积24550.93平方米(折合36.826亩)。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主要**设计条件:容积率为>3.0且≤4.5,建筑密度为>20%且≤30%,绿地率为≥35%;批发零售建筑面积占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0%-15%,其余为城镇住宅;住宅商品房项目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米以下住房建筑面积,必须达到住宅开发建设总面积的40%以上。其他**设计条件按市**管理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2-135号)及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南房开发意见书〔2012〕65号)的规定执行。

    该地块拍卖起始价为人民币1100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8200万元。

    二、竞买人范围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囤地炒地者、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委托公开转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转让,按照出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委托公开转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转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6月14日至2013年7月15日,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本期公开转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6月14日至2013年7月15日18时止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向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3年7月15日18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经审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委托公开转让拍卖会定于2013年7月16日(星期二)上午10时在南宁市新民路38号明园新都酒店二楼多功能厅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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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南宁土地开闸放量商住用地责任编辑:朱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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