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记者从南宁市物价局获悉,该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日前出台新标准。此次调整的收费标准,涉及房屋买卖代理和房地产价格评估两项房地产中介服务。
收费标准具体为: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的0.5%-2.5%计收;实行**代理的,在不超过成交价格3%的前提下,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房产为主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按照房地产的价格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收,100(含100)万元以下,累进计费率为5‰;101至10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2.5‰;1001至20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1.5‰;2001至50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0.8‰;5001至80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0.4‰;8001至100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0.2‰;10001万元以上,累进计费率为0.1‰。
物价局指出,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房屋买卖代理收费实行《服务性收费许可证》管理,房产中介机构应办理《服务性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收费时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依法纳税,并自觉接受价格、税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海量钜惠“底价房”任你挑!一年仅一次!住朋购友2013第五届南宁购房节4月20日盛大启动,80个在售项目,14条精选线路“惠”翻天。成交送品牌空调+价值688元的免费验房服务+价值2888元的免费房屋设计各1次哦!报名就送礼,心动不如行动,报名拨打96355!【第五届南宁购房节报名入口】
住朋帮平台震撼上市 置业顾问为您推荐精品房源 【查看置业顾问】
推荐阅读--
广西以投资领跑“三驾马车”以重大项目发挥动力
南宁将建成南北快速路 全段通行20**或可搞掂
南宁4月将迎来**推盘潮 置业新升级不容错过
上周南宁商品房新增供应跌四成 签约量跌25%